前法学
法学术语
前法学又称“准法学”。主要研究法学的研究对象、性质、职能、定义,法学的产生、发展、分类和体系,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意义等问题。它是研究法学问题或法学理论的准备,是法理学导论或绪论部分的主要内容。有的学者主张把前法学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称为“法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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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3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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