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工即刻字工匠。古代刻书的刻字工匠以刻板计酬,出资人为了便于付酬,往往要求刻工在刻书板上附刻自己的姓名或姓名的一部分,以便核验。刻工为了对所刻书版负责,也许还有借以自我宣传的考虑,也乐于刻上自己的姓名。而某一刻工一般活动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域,某一生也许要刻许多书,有的书因有序跋或牌记,比较容易断定刻本年代,以此为参照,就可以判断这一刻工所刻其他版本的大致年代。因此,考虑刻工也就成为鉴别版本的重要方法。
鲁迅《书信集·致郑振铎》:“大约
刻工是不专属于某一纸店的,正如来札所测,不过即使专属,中国也竟可糊涂到不知其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