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代理商是指代理两家或两家以上制造厂商的独立中间商,通常能提供给顾客完整的产品线。他们在指定的地区内代理彼此产生竞争且互补的产品。他们和每一家代理的制造商签订正式合约,在合约中明确代理地区、产品售价、订单处理、送货、服务与保证等销售条件。他们对制造厂商的定价和营销政策没有什么控制力,他们不提供信用给顾客,可能也无力提供技术服务。制造厂代理商提供的服务愈多,佣金自然也就愈高。制造商代理商以代理服饰、机器设备、钢铁、家具、汽车用品、电器用品和某些食品最为常见。
他们了解每个制造商的产品线,并利用其广泛关系来销售制造商的产品。
制造商代表比其他
代理批发商人数更多。
制造商代表常被用在服饰、家具和电气产品等产品线上。大多数制造商代表都是小型企业,雇用的销售人员虽少,但都极为干练。那些无力为自己雇用
外勤销售人员的小公司往往雇用代理商。另外,某些大公司也利用代理商开拓
新市场,或者在那些难以雇用专职销售人员的地区雇用代理商作为其代表。
尽管
销售代理商与制造代理商一样,同许多制造商签订长期代理合同,替这些制造商代销产品,但两者也有显著不同。两者的不同表现在:
1、每一个制造商只能使用一个销售代理商,而且将其全部销售工作委托给某一个销售代理商以后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商代销产品,也不得再雇用推销员去推销产品;而每一个制造商可以同时使用几个制造代理商,制造商还可以设置自己的推销机构。
2、销售代理商通常替委托人代销全部产品,没有销售地区限定,在规定销售价格和其他销售条件方面有较大的权力;制造代理商则要按照委托人规定的销售价格或价格幅度及其他销售条件,在一定地区内替
委托人代销一部分或全部产品。所以,销售代理商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人。纺织、木材、某些金属制品、某些食品、服装等行业的制造商以及没有力量自己推销产品的小制造商较多地使用销售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