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化层,由人类在社会
实践中组建的各种行为规范、准则及各种组织形式所构成的文化。它是一种处理
社会关系的文化产物,具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家族、婚姻、军事等制度,实行上述制度的各种具有物质载体的机构设施,以及个体对社会事务的参与形式、反映在制度中的人的主观心态等。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说无所不在。大到国家的各种制度和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法、国徽法、国旗法、劳动法、刑法、民法、工会法、
经济合同法、保险法、教师法、教育法等等,而且还在不断地制定。我们生活周围也是无所不见。如学校教育中的学分制、学位条例、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守则、学生管理办法、图书馆借书须知等等。这些制度的背后,凝聚着人们特定的观念、思想和心态。
尤其是不同国家、学校之间的教育教学制度,反映出不同的教育教学观念。比如目前一般高校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必须达到150—175学分之间,授课总量达到3000—3500学时。而有的高校大力压缩学时,至少削减了三分之一的课时,达2000学时左右,留出充分的空间给学生自主学习。前者强调的是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教学的目的就是向学生传输知识;后者则强调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教学的目的主要是向学生传授治学方法和为人之道。中国的高校在学分的获取上,多数院系比较注重本专业内容的深广度,同时兼及少量其他专业的课程,对文理渗透、学科互补、边缘拓展重视不够。虽然这几年也提出了大学教育“宽口径、厚基础”的口号,但它体现在学分制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制度。它反映出中国高等教育中的弱点和弊端,以及传统的教育教学观念。
而
美国哈佛大学则比较强调宽博的多学科基础。他们在学分制上就有明确的办法和规定。哈佛着意在本科阶段实行通才教育,要求学生广泛涉猎各领域中的知识,在此基础上接受某一特定专业的训练。本科一年级学生入学后暂不分专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在不同的专业领域选课。学生至迟在第二学年开始选定一个主修专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认定这个学生是哪个系的。二年级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设计一套个人的选课方案,此后还可以变更专业方向。
每个全日制学生每学期一般要选4门课,4年毕业后至少要有32门课的良好成绩。然而,要求学生必须上的专业课及其专业相关的课程,还不到全部课程的一半。哈佛大学对一年级本科生并未严格划分专业,只是以六个领域的核心课程引导学生走向专业。全校核心课程的6个领域是:历史学、科学、社会分析、道德修养、文学艺术和外国文化。核心课程是哈佛教学体制的一个特点,很能体现其教育指导思想。各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必须至少修满8门核心课程,本专业领域的核心课程还不能计算在这8门课之内。这就迫使学生必须到专业以外的广阔领域去学习。核心课程的地位、目标、内容和方法,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公共课有所不同。这些课程不是向学生灌输某种被定于一尊的成说,而是旨在引导学生掌握在最基本的领域中获取知识的途径,并使学生了解这些领域中多种多样的知识和探索方法。其中包括怎样学习各种不同的分析方法,这些方法的运用和价值等等。核心课程的着眼点,是向学生传授不同领域中各有特色的思维方式。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好的制度要比思想、技术、资金等更为重要。它是贯彻好的思想、推行某种技术、发挥资金效益的有力保证。有人就用一个十分通俗、形象的比喻,说明了一个好的制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这个比喻是这样的:从前有四个人合伙做饭用餐,每天有一个人负责分饭菜,并且规定分的人可以先拿,四人依次轮换。于是论到谁值日,他就往自己的饭碗中多加饭菜,每天那另外三人就十分不满,从而造成了人际关系的紧张和不协调。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有人提出了新的规则,即每天值日的人分完饭菜后,由别人先挑,自己拿最后一份。于是,分饭菜的人惟恐自己少分,四份饭菜都十分均匀。这样问题就迎刃而解。这个简单的事例,应引起人们的深层思考。
有的经济学家就曾提出“制度重于技术”的观点。推动一国技术发展的主要力量不是技术自身的演进,而是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但在过去很长时期里,我们不恰当地估计了技术本身演进的推动力,以为只要充分运用政府动员资源的能力,投入足够多的资金和人力,去开发和引进预定的各项高新技术,就能保证
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事实证明,这不是一条多快好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途径。过去数十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发展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以及知识经济的规划,其中不少规划存在着就技术谈技术的偏向,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去研究开发新技术,采用更灵活更有效的方式去引进新技术,而没有在作出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上下功夫。当出现了科研成果向生产转移的速度过慢、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等老大难问题时,不从克服企业制度、激励机制存在的缺陷着眼去解决问题,而希图通过“提高创新意识”、“加强技术进步指标考核”去加快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进程,结果往往劳而无功,情况没有任何改善。并引述诺斯和罗森堡等西方经济学家关于技术和制度变迁历史的研究、关于技术进步与制度安排之间关系的理论,对片面理解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提出了批评。如果要热心于发展我国的高科技产业,就首先热心于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建立起有利于高新技术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安排才是推进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检验一种制度安排是否适当的最终标准,在于它是否有利于发挥掌握着人力资本的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近年来西方一些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研究表明,决定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一个企业高新技术发展状况的最主要的因素,不是物质资本的数量和质量,而是与人力资本潜力发挥相关的经济组织结构和文化传统等社会因素。如果希望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能蓬勃发展起来,就不能只盯着物质资本或技术本身,而要把主要注意力放到创建有利于发挥人力资本作用的经济体制、社会文化环境方面去。
企主要包括企业领导体制、企业组织机构和
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 企业制度文化是企业为实现自身目标对员工的行为给与一定限制的文化,它具有共性和强有力的行为规范的要求。它规范着企业的每一个人。企业工艺操作流程、厂纪厂规、
经济责任制、考核奖惩等都是企业制度文化的内容。 1、企业领导体制是企业领导方式、领导结构、领导制度的总称。 2、
企业组织结构是企业为有效实现企业目标而筹划建立的企业内部各组成部分及其关系。企业组织结构的选择与企业文化的导向相匹配。 3、管理制度是企业为求得最大利益,在生产管理实践活动中制定的各种带有强制性义务并能保障一定权利的各项规定或条例,包括企业的人事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一切规章制度。 企业的制度文化是行为文化得以贯彻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