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水水电站
位于福建省华安县利水村境内的水电站
利水水电站位于福建省华安县利水村,该电站为九龙江北溪干流(华安河段)规划水电梯级开发中的第七级,符合省水利厅闽水[2003]计财16号文的流域规划审查意见。该电站设计装机容量15000kw,安装三台单机5000k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5980万kw.h,工程总投资18184.6万元。
电站简介
利水水电站位于九龙江北溪干流、漳州市华安县境内,距县城约40km,是九龙江北溪干流水电七级规划开发的第七级电站,上一级为天宫水电站。
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048km。工程以发电为主,无成片农田灌溉要求,不承担下游防洪等任务。电站为低水头河床式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2.00m,总库容为0.2656亿m。电站装机容量1.5万kW,共装三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0.5万kW,可提供保证出力0.394万kW(P=90%),多年平均发电量0.7599亿kW.h,扣除影响天宫电站电量,实际发电量0.698亿kW.h。坝址多年平均流量253m/s,径流总量为79.79亿m。多年平均径流深991mm。主要建筑物由泄水闸、河床式发电厂房、升压开关站、挡水坝段等组成,根据电力部颁布的《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确定本工程为Ⅲ等工程,利水电站枢纽主要建筑物为3级,但因其壅水建筑物在非常洪水条件下,上、下游水位差小于2m,且其壅水建筑物最大水头小于10m。故将枢纽主要建筑物降低一级,定为4级。其设计洪水标准为30~50年一遇设计,200~500年一遇洪水校核,2004年3月在市水利局组织的可研审查专家意见中建议“宜按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技施阶段根据专家组意见采用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工程实施时,业主及参建各方考虑到河道两岸的铁路及公路的路面高程,如闸顶高程按300年一遇的校核水位确定,则闸顶高出两岸甚多,在两岸形成无法封闭的溢口。综合考虑后,在满足规范规定的校核水位按(500~200)年一遇的标准下,校核水位采用20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闸顶交通桥梁底高程为30.34m,高出200年校核水位60cm,超出300年校核水位10cm。
建设历程
2001年,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福建省九龙江北溪干流(华安河段)水电开发规划报告》,经省水利厅审查,并以闽水[2003]计财16号文批复了该规划项目。2003年12月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始进行利水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并于2004年4月通过漳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的审查。2004年4月漳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漳计基础(2004)13号”文下达了《漳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华安县利水水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04年5月,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2004年开始组织施工图设计,同时进行工程项目建设。1号机于2005年5月22日并网发电,蓄水至21.00高程,2号机于2005年5月31日并网发电,3号机于2005年6月19日并网发电。2005年10月水库蓄至设计水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6 10:31
目录
概述
电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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