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作于元和五年(810),白居易时在长安。元和三年四月,白居易授左拾遗,仍充翰林学士。两年后,左拾遗任满,改官京兆府户曹参军,这是白居易为养亲而自请任官体禄优厚的京兆府判司。他的《
奏陈情状》说:“臣母多病,臣家素贫。甘旨或亏,无以为养,药饵或阙,空致其忧。”他仍然任翰林学士,但是诗中已无复初授拾遗时的志向。这是因为白居易在朝刚直敢言而受到忌恨,对仕途险恶有了清醒的认识,打算退避,在官以赡足家计作为要事。诗中“俸钱四五万”、“廪禄二百石”数句表现了对安定生活的满足感。“我有平生志”以下,应看作由衷之言,不是牢骚话。可以说,左拾遗任满,是白居易思想转变的关键时期。此诗反映了这种转变。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
元稹并称“元白”,和
刘禹锡并称“刘白”。有《
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