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
职称登记
初级职称,是指
研究实习员
;助教;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助理农艺师
、
农业技术员
;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助理实验师
、实验员;
助理统计师
、统计员;助理经济师;
助理会计师
、
会计员
;助理编辑、见习编辑;助理翻译;助理记者;
助理馆员
、管理员等。
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
专科
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
专业技术资格
4年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直接申报
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
的相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
职业道德
,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评定部门
市区级人事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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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申报条件
评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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