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举措。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中国证监会日前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4月27日,证监会透露,这次改革将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在科创板的基础上,扩大注册制试点,为存量板块推行注册制积累经验;二是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包容性,突出板块特色。
“一条主线”,即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
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三个统筹”:一是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创业板与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二是统筹推进试点注册制与其他基础制度建设,实施一揽子改革措施,健全配套制度。三是统筹推进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包容存量,稳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