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黎
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人民法庭庭长
刘黎,女,汉族,河南唐河人,1977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2年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
人物履历
2002年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06年9月调入奥运村人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现任奥运村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
2017年6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北京市出席中共十九大代表。
工作事迹
坚持怀群众感情、为人民司法,做到法明、理透、情深,用法理明辨曲直,用真情点亮人心,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审理了“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等大量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一些案件的审理成为经典案例;总结的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8条规则,被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吸收采用;提出的规范道路标线设置的司法建议,使事故频发的“伤人之路”变成“平安之路”。近7年共审结民事案件2400余件,涉及当事人7000余人,无一信访,无一投诉,被称为“百姓信赖的人民法官”。
人物荣誉
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
2014年6月19日,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2018年3月,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21年6月,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4 14:43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工作事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