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革安,男,汉族,1966年10月生,湖南安乡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6月参加工作,湘潭大学历史系党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湘潭大学法律硕士。
人物履历
1985.07--1989.06 湘潭大学历史系党史专业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9.06--1990.02 湖南省总工会研究室干事
1990.02--1990.12 石门县社教队工作队队员
1990.12--1992.03 湖南省总工会研究室干事
1992.03--1993.12 湖南省总工会研究室副科级干部
1993.12--1997.11 湖南省总工会研究室正科级干部
1997.11--2001.04 湖南省总工会研究室副主任(其间: 2000.03-2001.01参加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1.04--2003.06 湖南省总工会研究室主任
2003.06--2008.03 湖南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其间: 2006.12获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法律硕士学位)
2008.03--2012.10 湖南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12.10--2015.07 湖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2015.07--2017.09 张家界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院)长
2017.09--2018.01张家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8.01--2021.03 张家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21.03--2021.04 张家界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张家界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1.04-- 张家界市委书记,张家界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湖南省政协常委,湖南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张家界市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第六届、七届市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22年12月22日,张家界军分区党委六届一次全体会议上,市委书记刘革安当选为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