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安(1905—1950),1905年出生于洛阳偃师邙岭乡申阳村,193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早期中共偃师地下党领导人之一。1937年10月至1948年12月先后任中共偃师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中共豫西地委书记、郑州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等职,为长期坚持地下党的工作和开辟豫西解放区奉献了毕生的精力。
人物经历
刘道安的父亲刘学诗,是早期同盟会成员,曾参加过辛亥革命和反袁称帝斗争。刘道安自幼从父亲那里得到爱国主义和民主主义思想的启蒙,深受新文化运动思潮的熏陶。当国共合作掀起大革命高潮时,他看到了中华民族解放的曙光,于1927年初参加了国民党左派,任偃师县党部宣传部部长。在这期间,他深入宣传“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大力提倡妇女放足,移风易俗,深入田间地头和群众一起参加劳动。他把村塾改造为申阳小学,在全县率先实行男女生同校,使申阳村在全县开了风气之先,在当时影响极大。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刘道安为了追求光明,探索新的道路,毅然脱离了国民党,到省城开封寻找中国共产党组织。1934年3月,刘道安在开封加入中国共产党,负责党内机密文件的保管和油印工作。身负党的机要工作重任,他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兢兢业业,没有出现过任何差错。1935年1月,刘道安被国民党反动派追捕,转移到北平,考入东北大学,当选为学生会代表。1936年3月,他担任共产党外围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北平西北区区队长,积极组织和参加了“一二·九”学生运动。运动中,刘道安始终走在游行队伍的最前列,在天安门广场与反动军警的英雄搏斗中,左臂受了伤,被同学们誉为“民族解放先锋队的先锋”。
1937年“七七”事变后,刘道安回到家乡工作,担任中共偃师县委书记和偃师、巩县、登封中心县委书记。当时,偃师县虽然已有秘密党组织,但党员数量不足20人。由于白色恐怖,党员都是单线联系。刘道安一方面严格遵守秘密环境下党的纪律守则,一方面遵照党中央关于在国民党统治区内建立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慎重而又积极地发展党员,组建农村党组织。在刘道安的大力工作下,1938年6月,偃师全县已成立了50多个乡村党支部,党员人数已达800多名,成为当时各县党组织中党员人数最多的县份。偃师县委向延安、竹沟先后输送了大批党员及进步学生、教师,这些人后来都成长为抗日救国和解放战争的骨干力量。由于刘道安建党工作和抗日救亡组织工作成绩突出,河南省委特别给予其嘉奖,奖发为期一年的《新华日报》一份,这在当时已是很高的荣誉。
1938年7月,刘道安调任中共豫东南特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39年任陕县地委书记、豫东地委书记。在豫东他组织和领导了一支抗日武装,活跃在苏鲁豫皖边区一带,后编入新四军第四师。
1940年6月,刘道安作为河南省的七大代表之一,奉命到延安学习,为党的七大召开做准备工作。到达延安后,他先后受到毛主席和陈云同志的接见,并向他们汇报河南党的工作情况。在延安学习期间,刘道安积极参加了延安整风和大生产运动,并总结了河南党的工作。
1946年11月至1948年6月,刘道安先后担任中共豫西工委副书记、中共太岳五地委书记,为恢复和发展豫西地方的党组织做出了贡献。1948年10月,郑州解放后,刘道安调任中共郑州市委第一副书记兼任组织部部长、郑州市总工会主席。刚刚解放的郑州,贫穷落后,百废待兴,刘道安肩负着新政权组织建设的重任,工作繁忙,日夜操劳。由于长期在恶劣的政治环境和白色恐怖下工作,他的身体积劳成疾,病倒后躺在病床上,仍念念不忘工会工作和郑州职工群众的生活。
1950年9月,刘道安逝世后,中央组织部将其遗体安葬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并在墓志中赞扬他:“对党忠实,积极负责,作风正派,生活朴实”。
人物评价
在刘道安16年的革命生涯里,他经历了多个工作岗位,为党做了大量的工作,足迹遍布中原大地,可以说是“党指挥到哪里,就到哪里,从不讨价还价”的典范。刘道安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事业无私奉献、鞠躬尽瘁、忠贞不渝的一生,人民将永远怀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