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通,男,汉族,1978年4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简历
1999.07-2002.03
佳木斯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科员
2002.03-2002.07 佳木斯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科级侦查员
2002.07-2004.10 佳木斯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副主任科员
2004.10-2007.01 佳木斯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主任科员
2007.01-2009.10 佳木斯市政协秘书科科长
(期间:2006.03-2009.09
东北林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9.10-2011.12 佳木斯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期间:2011.11-2011.12 佳木斯市委党校46期副处级培训班学习)
2011.12-2015.01 汤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期间:2013.03-2013.04 省委党校第一期优秀副处级培训班学习)
(期间:2013.10-2013.12
北京大学第十八期高级经济研修班学习)
(期间:2015.10-2015.11 佳木斯市委党校64期副处级培训班学习)
工作分工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旅游、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旅游局、环卫处、规划办、房地产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排水事业管理处、园林处、城建处、人防办、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智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