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结挺,男,1919年生,山东省
平邑县人,1938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文化大革命”前任中共
宜宾地委书记。刘结挺在担任中共宜宾地委期间,严重违法乱纪,1962年,中共四川省委决定:刘结挺停职审查。1963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刘结挺职务。1965年2月2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刘结挺开除党籍处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刘、张乘动乱之机,积极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诬陷迫害中共中央西南局和四川省委以及各级领导干部,残酷镇压群众。
人物生平
刘结挺出身富农家庭,曾自行脱党,主动投靠国民党,在国民党炮干班受过训。刘结挺隐瞒其个人历史,进入革命阵营后,担任四川省宜宾地委书记一职。早在1962年前,刘结挺与其妻张西挺一手制造了十三个冤案,打击迫害了数以百计的干部和群众,有的被开除党籍,有的被判处徒刑或劳动教养,有的被折磨致死,有的被整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其严重。1965年2月23日,给予刘、张二人撤销职务、开除党籍的处分,所有被害同志得以平反昭雪。
1966年8月,刘、张窜到北京,捏造事实,向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报送和散发了大量诬告材料,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刘少奇、邓小平、李井泉和中共四川省委、中共宜宾地、市委以及成都军区、宜宾军分区领导人,横加罪名,进行诬陷。12月30日,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在北京接见了刘结挺、张西挺。听了刘结挺、张西挺汇报后,王力当即表态:“你们这个案子是个大案子,李井泉就这个案子就够了。你们的案子一定是那些坏家伙搞的。批这个案子的不是安子文,就是彭真,最高不过邓小平。从他们中挑不出一个好人来。刘少奇、邓小平是要打倒的。”当晚,王力给江青写报告,肯定刘结挺、张西挺的诬告“是有重要作用的”。
12月31日,王力再次向江青报告:刘、张案件是邓小平批的。刘结挺、张西挺与王力勾结后,更加肆无忌惮,编造谎言,不断向林彪、江青送诬陷材料。他们还通过编印散发上10万份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李井泉罪行录》,四处作“控诉报告”等,大造舆论,捏造出一个所谓四川宜宾发生了“阶级敌人翻案反攻倒算的反革命事件”,诬蔑宜宾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性质变了,西南局、省委和宜宾地区的领导是“反革命专政”,是“刘、邓黑司令部”精心培植的“反革命复辟根据地”。
1963年4月4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四川宜宾地区刘结挺等平反的通知》。江青、康生、王力等,仅凭刘结挺、张西挺的所谓“申诉材料”,就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了这个为刘、张“平反”的通知。《通知》完全颠倒是非地作出了以下的错误决定:1.刘、张案件是由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李井泉一手制造的,并经中央某些人批准的冤案,完全是颠倒黑白的。2.刘结挺、张西挺案应予平反。所有因为这个案件而受到处分的同志,应一律取消处分,开除党籍的应恢复党籍,关在监狱里的应一律放出。3,受“陷害”的刘结挺、王茂聚、张西挺、郭林川、李良等,是坚持党的原则的“好同志”,他们对“右派分子”郭一等人,对李井泉等人的“翻案风”,坚持“革命原则”的斗争,是完全对的。这些同志和同案的其他同志,有权参加四川省和宜宾地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当地驻军的负责同志要帮助他们,支持他们“闹革命”。4月8日,在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解决四川问题的会议上,江青提名刘结挺担任四川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副组长,张西挺担任筹备小组成员。这一提名得到陈伯达、姚文元、张春桥、戚本禹、关锋、王力的支持。5月7日党中央作出《关于处理四川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中规定,由张国华、梁兴初、刘结挺、张西挺负责组织四川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以张国华为组长,梁兴初、刘结挺为副组长:宜宾地区由王茂聚、郭林川负责组织宜宾地区的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刘、张在江青、康生、王力等支持下,篡夺四川省部分权力,并且控制了宜宾地区的领导权。6月上旬,刘、张利用组建四川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组建办事机构的机会,由张西挺控制了省革筹办事组,并将拥护和支持刘、张的人安插在办事组的各个机构中。7月,在张西挺指示下,将“文化大革命”前办理过刘、张案件的早已由宜宾调省监委工作的王顺崇,深夜秘密从成都绑架到宜宾,迫害拘禁达两年之久。另外9名参加办理过刘、张案件的人也遭到残酷迫害。
1968年3月15日,江青在参加中央领导人接见省革筹小组和驻川部队主要领导人时讲话说:反对刘、张就是为李井泉、廖志高翻案,就是为刘少奇、邓小平复辟,就是反对“红十条”,就是右倾翻案复辟。刘、张受到江青支持后,在全川掀起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恶浪,指使支持他们的所谓“红十条派”在全省抓“小爬虫”、“变色龙”,镇压和迫害反对刘、张篡权活动、支持一派压制另一派错误的群众组织及其成员。4月27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接见四川省革筹小组和成都军区领导人时,批评了刘结挺、张西挺在“三一五指示”后,挑起支持他们的一派群众组织把矛头对准军队,发起打谢(即成都军区副政委谢家祥)反梁(即梁兴初)的错误。4月28日,四川隆昌发生武斗时,刘、张煽动说:“对立面不但要打隆昌、内江、自贡、宜宾,还要打成都。”“我如果是革命委员会主任,我就有自卫的权利”。在他们的煽动下,刘、张的忠实追随者王茂聚、李良策划后,调集10个县的5000多名武斗人员,由李良亲自指挥,武装进攻隆昌、纳溪、合江、泸州等地。根据泸州市、泸县统计,打死群众216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5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四川建立省革命委员会,刘结挺、张西挺任省革委会副主任。刘、张不仅把支持他们的“造反派”头头大量拉进省革委,而且还利用各地、市、州成立革委会之机,指派支持他们的人进入各级革委会,篡夺了很大一部分权力。但刘、张对于刘结挺从原来省革筹中的名列第三降到省革委中的名列第四位,以及有的地区并没有被他们控制等,极为不满,把这种情况说成是“复旧”。不久,刘、张在全川开展所谓的“反复旧”运动,进一步搞乱四川形势,企图攫取更大权力。6月17日,刘结挺在省革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上讲话时诬陷说:“廖志高是双料货,又是叛徒,又是特务。”6月,刘、张为了把廖志高打成叛徒、特务,利用职权,陆续指令抓捕无辜何幕坡、杨明德。杨、何二人被分别关押半年和近两年之久。8月12日,刘结挺向省革委学习班的部分学员讲话时捏造说:“刘少奇,在我省档案馆查到了他叛变的材料,查到了国民党给他的钱,存折也查到了。”10月,刘、张借批判所谓“二月逆流”、批判所谓“为二月逆流翻案的邪风”在全省发动“反复旧”运动。这个所谓“反复旧”运动,是刘、张及其所支持的一些人的篡权活动。“反复旧”运动,使四川形势又发生了一次反复,尤其在西昌、达县、江津等地区、成昆铁路(北段)、宜珙铁路及公路建设工地,永荣、广旺、芙蓉等煤矿,以及电力系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反复,四川的工农业生产再次遭到破坏。“反复旧”运动1969年6月受到毛泽东的批评之后,才收场。11月14日,刘结挺到省革委“公检法学习班”向全体干警讲话时说:“四川省公安机关17年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领导班子是黑的”,提出公安机关“清队”不仅要清“九种人”,还要加上清理“里通外国”和“包庇坏人”两种人。在他的煽动下,原省公、检、法的一些领导干部被诬陷为叛徒、特务、内奸、假党员、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广大干警遭到残酷迫害。
11月5日至12月24日,中央在北京召开解决四川问题的会议,揭发批判了刘结挺、张西挺以下严重错误:1.没有按毛泽东思想和指示办事;2.没有正确对待群众,长期陷入资产阶级派性,错误地以拥护或反对自己为标准划分“革”与“保”,划分“红十条派”与“反红十条派”,致使武斗不息,干扰了大联合和三结合;3,错误地发动了全省性的所谓“反复旧”运动;4,头脑膨胀,居功骄傲,争权夺位,大搞“以我为核心”,操纵办事机构,安插亲信,突出个人,独断专行,散布许多反毛泽东思想的言论,干了不少违反毛泽东思想的事。12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对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成都军区党委《关于解决四川当前若干问题的报告》的批示。批示肯定了中央解决四川问题会议上对刘、张的揭发批判,为教育挽救他们,仍决定刘、张为新成立的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员。中央批示还决定,将刘、张所控制、设在省革委办事组内的成都军区支左领导小组,收回成都军区,并由成都军区直接领导。
1970年8月11日,根据“一二二五”批示后进一步掌握的材料和刘、张的恶劣表现,经党中央批准,省委正式宣布刘、张“挂起来、靠边站”8月16日,遵照中共中央决定,将刘、张送北京中央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四川班学习。
1971年8月5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刘结挺、张西挺党内外一切职务。
1972年5月,根据中央决定,省委将刘、张安排到北京二七机车车辆工厂劳动,接受审查。
1976年2月24日,还在北京二七机车车辆厂接受审查的刘、张,趁“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开始,立即给江青、王洪文写信,表忠心,诬陷邓小平。刘结挺给王洪文写信,诬陷邓小平“是不肯改悔的最大走资派”。2月28日,张西挺给王洪文、江青写信,诬陷邓小平“一上台就搞复辟活动”,“我和刘结挺的日子就立即不好过起来”,“还对我和刘结挺实行了一些专政措施”。3月16日,刘结挺向江青转送了丁祖函、宋良述写给他们的信。信中诬陷邓小平插手、指示四川“以整顿为幌子,恢复旧制度,大搞复辟倒退”.中共四川省委“组织了还乡团,篡夺了党政财文大权”。
刘、张在任期间,原地专机关省管以上干部148人被强加各种罪名,要打倒的达121人,占82%。先后指挥和策划了“五·一三”、“七·一〇”、“武装支沪”、“武装支隆”等一系列大规模屠杀干部、群众的事件,使成千上万的干部和群众被打死、打残、打伤。还私设监狱一千四百多所,关押干部、群众三万多人,等等。
1978年6月24日,四川省公安局以反革命罪依法将刘、张逮捕。
1981年9月14日,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向中共四川省委提出《关于刘结挺、张西挺反革命罪行材料的报告》。《报告》说:经查,刘结挺、张西挺乘“文化大革命”动乱之机,窜到北京,串通王力,积极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策划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篡夺无产阶级领导权,捏造事实,制造舆论,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诬陷迫害中共中央西南局和中共四川省委以及各级领导干部,残酷镇压群众,犯下了严重的反革命罪行,使四川各族人民遭受了严重灾难。
1982年2月9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就刘、张所犯罪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刘结挺、张西挺,共同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阴谋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反革命杀人、伤人罪。3月6日至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成都对刘结挺、张西挺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审判,确认刘结挺、张西挺共同犯有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处被告人刘结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张西挺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刘、张不服判决,以判决“定性不当”,“不是犯罪”,“是认识问题”为由,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刘结挺、张西挺的上诉作出裁定:刘结挺、张西挺上诉无理,予以驳回:维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亲属成员
妻子:张西挺,1927年生,河南省淮滨县人,1940年参加革命,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文化大革命”前任中共宜宾市委第一书记。在担任中共宜宾市委书记期间,严重违法乱纪,打击陷害干部。1962年,中共四川省委决定:刘、张停职审查。1963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职务。1965年2月2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儿子:刘叙宾,十七岁参军,在部队当电影放映员,先后两次受到嘉奖。他所在部队的党组织积极培养他。1979年,根据党的政策和他本人的表现,吸收他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刘叙宾服役期满,组织上关心他,安排他到一家无线电厂当检验工。1983年9月,一系列犯罪事实暴露,司法机关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以流氓罪将刘叙宾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