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兵
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
刘立兵,男,汉族,1967年1月生,安徽肥东人,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二级警监警衔。
人物履历
1986年02月至1990年12月,历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卫岗派出所民警、郊区分局刑警队民警;
1990年12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科员、刑事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刑事警察支队指挥室主任;
2000年06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二科科长;
2003年11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兼)、“打黑除恶”专业队队长;
2007年09月,任安徽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
2011年12月,任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02月,任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
2013年06月,任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05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年02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
2020年03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第一副督察长。
担任职务
安徽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
职务任免
2023年12月20日,安徽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法学会理事会和领导机构,刘立兵当选为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
人物事件
上班途中遭被辞退民警打伤
2016年7月11日7时50分许,阜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立兵同志上班途中被一名男子拦截用拳头击打,致其左面部受伤,被及时送医院治疗。滋事人已被颍州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拘留。
经初步调查,滋事人李汉臣,原临泉县公安局老集镇派出所民警,2010年2月入警,2013年11月4日因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和殴打他人被临泉县公安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013年12月16日因索贿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013年12月17日经临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其予以辞退。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打人者已被拘
2016年7月13日消息,近日,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立兵步行上班途中遭受突然袭击受伤,引发社会关注。2016年7月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刘立兵被袭受伤系因原临泉县公安局违法违纪被辞退民警李汉臣报复所为。
犯罪嫌疑人李汉臣已被颍州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发生后,安徽省公安厅督察总队立即赶赴阜阳开展工作,监督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办理此案,并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人物荣誉
曾任安徽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被授予合肥市“新长征突击手”,省直机关“优秀公仆”,全省“优秀青年”等光荣称号,荣获全省“七五建功者一级奖章”、“五四青年”奖章,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
在担任省公安厅“打黑队”队长期间,他率领打黑队民警摧毁了8个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挖出了26名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
2005年,打黑队被安徽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2006年,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2007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唯一“打黑尖兵”荣誉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1 13:19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