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兵,男,汉族,1967年1月生,安徽肥东人,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二级警监警衔。
人物履历
1986年02月至1990年12月,历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卫岗派出所民警、郊区分局刑警队民警;
1990年12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科员、刑事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刑事警察支队指挥室主任;
2000年06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二科科长;
2003年11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兼)、“打黑除恶”专业队队长;
2007年09月,任安徽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
2011年12月,任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02月,任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
2013年06月,任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05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年02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
2020年03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第一副督察长。
担任职务
安徽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
职务任免
2023年12月20日,安徽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法学会理事会和领导机构,刘立兵当选为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
人物事件
上班途中遭被辞退民警打伤
2016年7月11日7时50分许,阜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立兵同志上班途中被一名男子拦截用拳头击打,致其左面部受伤,被及时送医院治疗。滋事人已被颍州区公安分局以涉嫌
寻衅滋事拘留。
经初步调查,滋事人李汉臣,原
临泉县公安局老集镇派出所民警,2010年2月入警,2013年11月4日因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和殴打他人被临泉县公安局给予
行政记过处分,2013年12月16日因
索贿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013年12月17日经临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其予以辞退。此案正在进一步
调查中。
打人者已被拘
2016年7月13日消息,近日,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立兵步行上班途中遭受突然袭击受伤,引发社会关注。2016年7月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刘立兵被袭受伤系因原临泉县公安局违法违纪被辞退民警李汉臣
报复所为。
此案发生后,安徽省公安厅督察总队立即赶赴阜阳开展工作,监督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办理此案,并坚决维护民警
合法权益。
人物荣誉
曾任安徽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被授予合肥市“
新长征突击手”,省直机关“优秀公仆”,全省“优秀青年”等光荣称号,荣获全省“七五建功者一级奖章”、“五四青年”奖章,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
在担任省公安厅“打黑队”队长期间,他率领打黑队民警摧毁了8个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挖出了26名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
2005年,打黑队被安徽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2006年,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2007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唯一“打黑尖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