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菊(1899—1949)广东琼崖岛人。1925年参加平民夜校和农民协会、妇女解放协会。1927年在红军里做炊事员、护理员,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调琼山地方党组织当交通员,后被捕。1930年出狱,曾被选为琼山县苏维埃筹备委员会委员。其间,参加党发动的城市暴动,以智勇双全著称,在海南各族人民及东南亚华侨中享有极高声誉。抗日战争爆发后,以中共琼崖特委代表身份参加国共合作机构党政处工作。1942年任中共琼崖特委委员、妇委书记、琼崖东北区抗日民主政府委员。由于长期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下从事革命斗争,积劳成疾,1949年不幸病逝。
人物生平
刘秋菊(1899—1949),女,出生于琼山县十一区塔市乡 (今桂林洋农场)福云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幼年父母不幸双亡,被迫和姐姐一起给地主干活,历尽千辛万苦,她15岁时由姐姐作主嫁给演丰乡岐山村一盐民当童养媳。丈夫郑正义是个正直的青年,结婚不久便到南洋谋生,两年后病逝在泰国。因此,家婆待她很不好,说她命歹克夫,要她一辈子守寡,不许改嫁;并且约法三章,处处管束她,不给她半点自由。
刘秋菊在1928年至1938年历任中共琼山县第三区区委委员、琼山县委委员和琼山县苏维埃政府委员。1941年11月她出席琼崖东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当选为琼崖东北区抗日民主政府委员。1942年5月在特委召开的第九次扩大会议上,她又当选为中共琼崖特委委员、特委的妇委书记。1947年7月在中共琼崖第五次代表大会上,她被选为琼崖临时人民政府委员。1949年3月她又当选出任琼崖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委会主任。
1949年8月24日下午4时,海南人民敬仰的女英雄刘秋菊因积劳成疾,医治无效,在白沙县毛栈根据地与世长辞了。终年52岁。噩耗传开,人们心情悲痛。深切悼念这位杰出的女英雄。8月26日,中共琼崖区党委,琼崖临时人民政府,琼纵司令部、政治部、琼崖民主妇联筹委会联合举行追悼会,沉痛悼念刘秋菊。其后还编辑出版 《悼念刘秋菊同志专辑》一书,内容包含:《刘秋菊同志的生平》、《祭文》、《关于追悼刘秋菊主任的决定》,以及琼崖党政军领导机关和各群众团体分别敬献的悼词、琼崖党政军领导人冯白驹、何浚等25人献的挽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