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盛高
黔南州独山县原县委常委、原政法委书记
刘盛高,男,苗族,1971年11月生,贵州荔波人,在职本科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黔南州独山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人物履历
1990年9月至1991年9月,荔波县茂兰区水维乡卫生院医生;
1991年9月至1992年5月,荔波县茂兰区洞塘乡卫生院医生;
1992年5月至1998年9月,荔波县公安局治安科民警(其间:1994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贵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9月至2000年4月,任荔波县公安局立化镇派出所副所长;
2000年4月至2002年6月,任荔波县公安局立化镇派出所所长(其间: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大专班学习);
2002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荔波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1月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5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荔波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党委委员、侦察员;
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任荔波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委员;
2007年6月至2013年5月,任荔波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任独山县副县级领导干部;
2013年6月至2013年8月,任独山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独山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党委书记、督察长,县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独山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6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独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9年2月 任黔南州公安局副县长级干部。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19年4月12日,经中共黔南州委批准,独山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刘盛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审开庭
2020年7月17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黔南州独山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盛高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盛高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盛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盛高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盛高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刘盛高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6 06:02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