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盛田,1926年5月出生,今水源镇水源村人。194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小学毕业后从事农业生产。194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任盖家村前进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人民公社化后任水源人民公社社长,革委会主任、中共水源公社党委第一书记、书记。1955年被选为辽宁省人大代表。1956年被选为辽宁省政协委员,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代表前进社出席全国群英会。1960年,任中共营口县委副书记兼水源公社党委第一书记、书记;同年被选为辽宁省特等劳动模范。1968年5月,调任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兼盘锦垦区革委会主任。1975年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主管全省农村工作。1969年4月,1973年8月分别参加中共第九次、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第九届、第十届中共中央委员。1986年,任盖县西海农场干事(县团级),现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