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瑛
革命烈士、一级英模
刘瑛(1949年4月28日—1996年1月14日),中共党员,吉林省榆树市人,生前系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巡警队队长。1968年参军,1979年转业到榆树市公安局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以一流的业绩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的尊敬。1996年1月18日被批准为革命烈士,1996年1月21日被追授“一级英模”荣誉称号。
简介
历任刑警大队大队长、派出所所长、巡警大队大队长。
人物生平
在刑警大队,刘瑛以独到的见解分析、研究案情,屡破奇案;三九天外出办案,他把热炕头儿让给大家,自己睡在用课桌拼起来的“床”上;当歹徒抡起棍棒、举起菜刀时,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与之搏斗。在派出所,刘瑛带领大家抓基础,搞防范,加大打击力度,使原来的落后派出所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跃居全省甲级派出所评比第二名。在巡警大队,刘瑛带领大家连续奋战,在“夏季治安战役”中一举夺得三个“第一”。
1980年,在哈尔滨市抓捕杀人犯罪嫌疑人郎义国的战斗中,面对手持菜刀拒捕的歹徒,刘瑛第一个冲上去将其制服。1983年春,刘瑛和同事到一绰号叫“铁头”的犯罪嫌疑人家实施抓捕,当时,正在睡觉的“铁头”被惊醒,随手抄起一根大木棒,朝冲在最前面的刘瑛抡去,棒子重重地打在了刘瑛的肩上,他忍住疼痛猛扑过去,压住“铁头”将其制服。1990年春,刘瑛和同事奉命抓捕长春越狱逃犯贾俊雨,当得知逃犯蹿到火车站票房,刘瑛带人迅速赶到,并第一个冲上去将其制服抓获……
为了心爱的事业,刘瑛经常带病坚持工作。1995年11月中旬,刘瑛突然感到心慌发闷,到医院检查,发现是心肌缺血。大夫要求他马上住院治疗,但他考虑到巡警大队正盖办公楼,很多工作需要做,于是推迟了住院时间。此后,为了工作,他又多次推迟住院时间。
工作中,刘瑛时时刻刻关心照顾年轻的民警,荣誉让,危险上。刘瑛的办公桌玻璃板下压着这样一张条幅:“一身正气无媚骨,心底无私天地宽。”这是他的座右铭,也是他人格的真实写照。
1996年1月14日3时许,榆树市公安局看守所发生集体暴力越狱案件。案发后,榆树市成立了追捕行动指挥部。在追捕过程中,刘瑛与罪犯展开殊死搏斗,壮烈牺牲,时年47岁。
刘瑛牺牲后,榆树市委授予他“模范共产党员”称号,省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公安部追授他“一级英模”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2 09:54
目录
概述
简介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