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珊,女,汉族,广东
大埔人,1967年6月出生,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6,
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学习
1989.06-1990.11,佛山市工艺总厂美奇公司办公室职员
1990.11-1992.05,佛山市电器工业总公司职员
1992.05-1995.05,佛山市电器工业总公司团委副书记
1995.05-1995.09,共青团佛山市委办公室干部
1995.09-1997.05,共青团佛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7.05-2003.05,共青团佛山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1997.09-2000.06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05-2005.07,共青团佛山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5.07-2008.01,顺德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正处级),区编办主任、区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08.01-2010.09,佛山市政府副秘书长(2007.09-2010.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2010.09-2010.11,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11-2015.04,佛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5.04-2017.01,佛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博管办主任
2017.01-2017.03,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2017.03-,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任免
2017年3月6日上午,佛山市总工会召开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选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珊同志为市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主席。
2022年1月9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珊为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2年1月16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珊辞去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珊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