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焕鑫,男,汉族,1963年9月生,辽宁凌源人,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沈阳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农学士学位,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人物履历
先后在辽宁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辽宁省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工作。历任辽宁省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副市长,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处长,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
2004年12月,任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兼任省农办副主任);
2010年02月,任辽宁省营口市委常委;
2010年03月,任辽宁省营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3年03月,任辽宁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5年10月,任辽宁省委常务副秘书长;
2016年03月,任辽宁省委常务副秘书长兼省委办公厅主任(其间兼任省委政研室主任);
2017年03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其间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委改革办主任、省委财经办主任);
2021年04月,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2021年10月,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2021年11月,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年06月,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
2023年08月,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担任职务
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6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刘焕鑫为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
2023年8月18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刘焕鑫同志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
2023年8月30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刘焕鑫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免去刘焕鑫的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