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华(1912年6月19日-1990年3月22日),男,1912年生,河南商城人。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红军长征时任红二十五军七十三师二一七团经理处处长、红十五军团七十五师供给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国家重工业部回收局局长、冶金工业部办公厅主任、物资管理部副部长、全国政协委员等职。1990年在北京逝世。
人物生平
刘炳华,1912年生于商城县上石桥镇王老营村。1928年2月秘密加入农民协会,参加了商城起义。1929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商城独立营,后编入红二十五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连长、团副官主任、红二十五军第七十三师二一七团供给处处长,红十五军团第七十三师供给部部长。参加了鄂豫皖、鄂豫陕革命根据地的反“围剿”斗争和红二十五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参加了劳山、东征、西征和山城堡战役。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供给部部长,嫩江省金矿管理局局长,东北金矿管理局副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东北人民政府工业经理处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财经委员会金属回收管理局局长,冶金工业部购销局局长、办公厅主任、钢铁办公室主任,国家物资总局副总局长、国家物资管理部副部长。是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990年3月22日在北京逝世。
1990年4月24日上午,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为刘炳华同志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
李先念、
姚依林、
薄一波、
刘华清、
廖汉生等及全国政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组部、河南省委、省政府、商城县委、县政府送了花圈。
余秋里、
谷牧、
洪学智、
韩光、
柳随年以及物资部机关职工近千人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
1991年2月20日,安葬在商城烈士陵园。
人物经历
误把庄稼当草料,诚恳向乡亲道歉
1935年8月15日,红二十五军长征进至甘肃省静宁县的兴隆镇——这是回民聚居的地方。
徐海东同志十分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到达兴隆镇之前,全军专门进行了党的民族政策教育,规定了对回民的政策:宿营不住清真寺,保护回教经典,不在回民家里吃大荤,打水要回民经手,不打回族土豪,等等。
就在这里,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二二三团供给处长刘炳华是河南商城县人,他见这一带的“狗尾巴草”长得旺盛,很高兴地叫马夫们放马,结果损坏了回民的庄家。原来这一带的谷苗未出穗之前,长得和刘炳华家乡的狗尾巴草差不多。事情传到徐海东同志那里,他立刻把刘炳华同志叫去说:
“刘炳华,你破坏了纪律!”
“首长,我叫马夫放马吃的是草呀!”
“同志,那不是你们家乡的狗尾巴草,那是回族人民的粮食嘛!”
刘炳华吓了一大跳。徐海东同志决定给他严重的处分。消息传出去,回族群众选派几位老人前来求情。老人们对徐海东同志说:“这位长官不晓得是庄稼,不能怪他。千万不要给他处分呀!”求了半天情,徐海东同志才说:“那就这么办,我们牲口吃了你们多少庄稼,你们就要收下多少粮食。”他还叫刘炳华带着马夫拿着粮食赔了礼,道了歉。
“红军纪律真严!”
“红军作风真好!”
这是发自人民群众内心深处的赞语,很快地传遍陇东。此后,红二十五军所到之处,常常遇到群众结队相迎相送。
人物作品
刘炳华:《胜利的会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红军长征纪实丛书:红二十五军卷》2,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6年版,第723-725页。
刘炳华:《有色金属供应形势和体制改革的方向》,《物质经济研究通讯》1981年第2期。
刘炳华:《充分重视废钢铁的回收、加工和利用》,《物资管理》1980年第3期。
人物纪念
纪念刘炳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
2012年6月19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北京西苑饭店举行“纪念刘炳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
刘炳华旧居
刘炳华故居位于商城县上石桥镇王老营村刘洼村民组,原建筑已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