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火,回族。
天津人。1935年参加一二九运动。次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教育系。曾在河北民军从事统一战线工作。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
太行区一专署秘书、五专署教育科科长,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教育厅秘书,延安中央党校、中共中央工委秘书科科长。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部长、党委常委、党委秘书长、书记处书记,国家建委政治部副主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常务书记。是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刘火,自命名。本名刘大桥,祖籍武昌,甲午马年出生于四川省长宁县安宁镇。初中(1971年底)未毕业下乡。知青、中师、教员、公务员,最终学历电大毕业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文艺评家协会副主席。有文学评论集《破壳的声音》,散文随笔集《缅怀清苦》、《远去的雷声》、《向往天葬》、《都市童话》、《花开了花落了》出版;自刻《九歌今译》和自印诗集《缄默》。其文学评论获“四川省文学奖”、“四川省文艺评论奖”、“《四川日报》文学奖”、“四川省巴蜀文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