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创建了
辽西地区唯一万亩无公害养殖基地,是东北地区最大的渔业发展龙头企业。她以诚信待客的经营理念,赢得了顾客的信赖。她建立了“公司+农户”的致富链,带动2500户农户从事海珍品养殖,安置700余名农民。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刘清莲,
山东夏津人。中共党员。1939年参加
八路军,历任冀南第六军分区宣传员,
冀南军区文工团团员、分队长,二野某部文工团团长、创作室主任,东北鲁艺、
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学员,中国作家协会武汉分会专业创作员,中国作家协会河北分会副主席。
中国作家协会第三、四届理事。1951年开始发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