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龙
8·27昆山持刀砍人案死者
刘海龙(1982年—2018年8月27日),“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
人物经历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
2013年6月3日晚,刘海龙等三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2018年3月5日,昆山市陆家派出所接群众刘海龙、张某某举报有人在昆山贩卖毒品。掌握这一情况后,陆家派出所民警会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展开侦查,为成功抓获贩毒嫌疑人,刘海龙积极配合警方行动,一举将贩毒嫌疑人甄某抓获,后甄某被依法刑拘。3月27日,陆家派出所见义勇为工作站根据见义勇为相关表彰条例,结合刘海龙、张某某在破案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其申报了见义勇为。
人物事件
2018年8月27日晚,因行车问题,与他人引发口角导致冲突,提刀追砍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8年8月31日下午,从昆山警方处了解到,刘海龙的遗体已基本完成尸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7 11:47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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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