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石
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刘海石,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安徽萧县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83.09—1987.07, 中国刑警学院侦查专业学习
1987.07—1988.08, 安徽省公安厅四处办事员
1988.08—1992.08, 安徽省公安厅四处科员
1992.08—1994.09, 安徽省公安厅四处一科副科长
1994.09—1997.07, 安徽省公安厅四处一科科长
1997.07—2000.05, 安徽省公安厅四处副处长
2000.05—2003.11, 安徽省公安厅六处副处长
2003.11—2005.12, 安徽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其间:2002.09—2004.09,参加安徽大学法律系学习)
2005.12—2008.11,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正处级)
2008.11—2010.12,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10.12—2011.01, 亳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01—2011.02, 亳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02—2014.04, 亳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04—2014.07, 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07—2018.04, 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8.04—, 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现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
亳州三、四届市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6月6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刘海石的亳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8年6月12日,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此前担任亳州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的刘海石,日前已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5 08:06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