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男,汉族,1973年5月生,江苏邳州人,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92.09-1996.08 南京大学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学习
1996.08-2000.04 江苏省委办公厅综合处、经济处科员
2000.04-2003.12 江苏省委办公厅经济处助理秘书(其间:2000.12-2003.05南京大学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联合办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3.12-2005.12 江苏省委办公厅经济处秘书
2005.12-2008.07 江苏省委办公厅经济处副处级秘书、副调研员
2008.07-2011.07 江苏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2011.07-2016.09 江苏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处长
2016.09-2017.07 江苏省委研究室副巡视员
2017.07-2018.11 江苏省南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11-2021.07 江苏省南通市委常委,崇川区委书记
2021.07-2021.08 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1.08-2023.05 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23.05-2023.08 江苏省宿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23.08-江苏省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24年1月补选)
职务任免
2023年8月11日,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刘浩为宿迁市市长。
工作分工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财政局、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