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江西安福人,1985年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入党,党校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5年08月至1990年01月,吉安市安福县农业局干部、安福县林业中学教师、安福县柘田乡人民政府文书、人武部副部长;
1990年01月至1997年11月,吉安市安福县柘田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安福县金田乡党委副书记,安福县金田乡人民政府乡长,安福县金田乡党委书记,安福县洲湖镇党委书记;
1997年11月至1998年01月,江西省安福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洲湖镇党委书记;
1998年01月至2000年11月,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0年11月至2002年11月,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2年11月至2003年06月,吉安市新干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年06月至2006年06月,吉安市新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6年06月至2011年06月,吉安市永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1年06月至2012年07月,吉安市永新县委书记;
2012年07月至2016年01月,吉安市吉安县委书记;
2016年01月至2016年07月,江西省井冈山管理局局长,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6年07月至2016年09月,江西省井冈山管理局局长,井冈山市委书记;
2016年09月至2019年07月,江西省井冈山管理局党工委书记、井冈山市委书记;
2019年07月,任吉安市委常委,井冈山管理局党工委书记、井冈山市委书记;
2021年07月,任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22年01月,任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历任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4年01月,任江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担任职务
党的十九大代表,江西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
职务任免
2024年1月16日,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刘洪同志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1月25日,政协江西省十三届二次会议举行选举大会,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刘洪等4人为政协江西省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4年1月3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刘洪的省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