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男,
汉族,江西
万安人,1971年10月出生,1992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89.09--1992.07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侦察系公安通信专业学习
1992.07--1992.09 毕业待分配
1992.09--1993.09 江西省吉安地区行署公安处见习干部
1993.09--1999.02 江西省吉安地区公安局科员
(其间:1994.08--1996.12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1999.02--2000.08 江西省吉安地区公安局二科副科长
2000.08--2002.01 江西省吉安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2002.01--2002.04 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
2002.04--2003.12 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监管科正科级干部
2003.12--2007.11 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2007.11--2010.05 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副调研员、经侦支队支队长
2010.05--2011.05 江西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侦察处(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2011.05--2012.03 江西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侦察处(队)政委
2012.03--2016.09 江西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侦察处(队)处(队)长
(其间:2015.03--2015.07江西省委党校第46期中青班学习)
2016.09--2018.09 江西省公安厅信访处处长
2018.09--2019.07 江西省公安厅信访处处长、一级高级警长
2019.07--2020.08 江西省公安厅副督察长、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一级高级警长
2020.08--2021.09 江西省公安厅副督察长、二级警务专员、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
2021.09--2021.10 江西省鹰潭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10-- 江西省鹰潭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职务任免
2021年10月30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刘江当选为鹰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1年11月,经鹰潭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刘江为鹰潭市公安局督察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退役军人事务、保密、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府信访局。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武警鹰潭市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