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男,汉族,1974年5月生,河南许昌人,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高级工程师,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91.09-1995.07 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95.07-1995.08 毕业待分配
1995.08-1996.08 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试用期)
1996.08-2001.11 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科科员(其间:1998.07-2001.06在
北京工业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联合举办的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1.11-2003.09 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3.09-2006.07 北京工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习
2006.07-2006.11 毕业待分配
2006.11-2008.01 河南省交通厅办公室干部(试用期一年)
2008.01-2008.05 河南省交通厅办公室副调研员
2008.05-2009.09 河南省交通厅人事劳动处副调研员
2009.09-2012.08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劳动处副处长
2012.08-2017.05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2011.07-2013.07在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学习,获博士后证书)
2017.05-2019.10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处长(2015.08-2018.03河南省委组织部选派任河南省濮阳县郎中乡马白邱村驻村第一书记)
2019.10-2019.12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2019.12-2020.01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2020.01-2020.05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0.05-2022.02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2022.02-2024.07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4.07-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4年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江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2024年7月23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江辞去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