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山东莘县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
人物履历
1988.09-1992.07,在中南财经大学国际税收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92.07-1993.07,省国土厅广东地产公司见习干部;
1993.07-1993.10,省国土厅广东地产公司干部(其间:1992.07-1993.10在东莞市国土局锻炼);
1993.10-1994.09,东莞市国土局出让科科员;
1994.09-1997.03,东莞市国土局人秘科主办科员;
1997.03-2000.09,东莞市国土局人秘科副科长(其间:1997.09-2000.07在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
2000.09-2002.03,东莞市土地开发中心主任;
2002.03-2005.08,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2005.08-2009.06,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09.06-2012.07,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07-2014.01,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局长;
2014.01-2018.08,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8-2018.11,东莞港(滨海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8.11-2019.01,东莞港(滨海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虎门镇党委书记;
2019.01-2019.12,东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任),东莞港(滨海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虎门镇党委书记;
2019.12-2020.03,
东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任),东莞港(滨海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虎门镇党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0.03-2020.12,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曾任江门市委常委、秘书长;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23.07-,佛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佛山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担任职务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工作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营商环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项目、高新区、财政、税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援、统计、国有资产监管、金融、对口支援合作、佛北战新产业园建设、机场建设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市委金融委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委金融工委、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北战新产业园管委会)、市地震局、市机场办。
联系市税务局、佛山供电局、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佛山监管分局、广东金融高新区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