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人
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
刘晓人,平常居于德清。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有“天使大哥”和“民间创投第一人”之称。2009年6月因无力偿还数额巨大的民间集资款,已到浙江省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自首。2010年6月,刘晓人案一审判决,刘晓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人物背景
2006年7月以来,经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晓人以经营杭州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名,明知自己没有经济归还能力,采取虚构集资款用途的形式(投资网络公司、创办创业基金等),以支付高额利息、高回报率为诱饵,对外骗取大量款项,累计金额达2.1亿元。
2009年5月4日下午,刘晓人到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称其以承诺高额借款利息的方式,对外大量借款,现已无力偿还所借债务。初步审查后,经侦大队于2009年5月5日对此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晓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同年6月10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
案件评论
一位温州民间放贷者:创投回收资金要三五年,风险又大,还不如放高利贷稳妥。
大成律师事务所邱建新律师:刘晓人是打着创投旗号从事非法集资。
21世纪经济报道》:因为国家法规的滞后,许多创投公司打着“创投”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进而挪作炒股、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圈内人士:现在江浙很多人以创投名义做高利贷和地下钱庄,估计总规模有1500亿元左右。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中国天使投资不像国外那么规范,你无法判断天使投资人的钱是怎么来,类似的案件一定会发生,只是时间问题。
《竞争力》:除了穿上创投的外衣,刘晓人的骗术毫无更新,还是骗东墙补被西墙的游戏,然后直到窟窿大到拿命都堵不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9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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