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法
山东省淄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刘昌法
人物履历
现任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东峪村第一书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担任淄川区太河镇东东峪村驻村“第一书记”。
所获荣誉
2019年6月25日,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2021年2月25日,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称号。
2021年6月28日,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1年12月2日,被授予“第八届山东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受权发布)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新华网.
山东41个个人进入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公示
.央广网.
.新华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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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所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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