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雄,1974年出生,浙江江山人。南京师范大学中文本科毕业,法律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
1995年起就职于江苏经济报社,2007年3月借用共青团江苏省委《风流一代》杂志社担任编委、总编助理,兼任江苏青少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杂志经营管理。在江苏经济报期间运作《江苏省打假特刊》,被评为“江苏省打假先进集体”;在《风流一代》杂志运作青商沙龙、青商论坛、长三角年度青商人物推选暨长三角青商领袖年会、百名青商百校行、江苏大学生俱乐部等品牌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百名青商百校行活动荣获省期刊协会特色品牌活动“明珠奖”。2009年12月任省属企业南京金陵饭店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12月任集团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团内宣外宣和重大项目宣传、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2014年8月兼任集团所属江苏天泉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旅游度假、养生养老项目的宣传销售等营销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务,被南京鼓楼区人大任命为法院人民陪审员(2012—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