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民
西安体育学院原副院长
刘新民,男,1963年4月出生,山西省
岚县
人,中共党员,教育学博士,
三级教授
,
博士生导师
。
人物履历
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科研处、研究生部、体育科学研究院、学报编辑部;联系体育艺术系。
1981年9月—1985年7月在
山西大学
体育系
体育教育专业
学习,获教育学学士学位;
1985年7月-1987年8月在山西省岚县中学任教;
1987年9月—1990年6月在
西安体育学院
体育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教育学硕士学位;
1990年6月留校工作。
1999年9月—2002年6月
北京体育大学
体育人文社会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教育学博士学位;
1990年晋升讲师,1997年晋升副教授,2002年晋升教授(2010年晋升三级教授)。
2004年任研究生部主任,2010年任教务处处长,2015年5月任西安体育学院副院长。
教学与研究领域为学校体育学、体育课程与教学理论、体育科研方法、高等体育教育管理、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等。陕西省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委员、“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学校体育学分会常委、上海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山西大学兼职教授、陕西
普通高等学校
教师名师。
职务任免
2023年6月16日,陕西省政府决定,免去刘新民的西安体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参考资料
副院长:刘新民
.西安体育学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刘新民免职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2023-06-21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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