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桥,1965年11月出生,江西省宁都县长胜镇人,现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新桥,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检员,副主任科员。1993年起,先后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政工科副科长。1996年9月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10月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1998年5月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长。1999年9月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10月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7年7月任宁都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正科级审判员。在省以上法学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1990年获赣州地区政法委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1995年获赣州地区检察分院检察学会优秀调研成果奖,2002年被赣州市评为 “九五检察教育教训”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