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武(1926年—1968年),男,中共党员、
革命烈士,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博白县人。
人物经历
刘振武曾在博白县立初中37班就读。
1948年冬,刘振武参加中共博白县委领导的东区革命活动。
1949年5月,刘振武参加中国共产党,进行武装斗争。
解放后,刘振武曾任博白县人民政府民政科副科长、凤山中学总务主任、文地中学党支部书记兼校长。
1968年夏,刘振武给某军事机关领导写了一封长信,信中以大量的事实和鲜明的观点,认定“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大灾害,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当务之急是反对派别组织和派性纷争,粉碎野心家的阴谋,恢复中共中央的正确领导。
1968年9月12日,刘振武被逮捕入狱。不久,在狱中含冤病逝。
1983年11月11日,中共博白县委为刘振武平反昭雪。
所获荣誉
1984年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报国家民政部批准,追认刘振武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