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伟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振伟,男,1956年1月生,陕西蒲城人,1975年入党,1972年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副研究员。
人物履历
历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中央政策研究室处级研究员,《农民日报社》副总编,安徽滁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正厅级)、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政策法规司司长。
2003年,任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
2005年,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08年12月,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3年3月,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3月1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从事工作
长期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农村政策研究和农业立法工作。参与《农业法》、《草原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法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多次参与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主持起草《中国的粮食问题》政府白皮书(1996年)。
主要著作
《农民与农村组织建设》、《万世根本》,主编《农业法释义》、《邓小平农业思想论》(合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合著)等。在《人民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文章数十篇。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2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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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