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超1956年1月出生于上海 ,1988年结业于合肥工大建筑系,专业职称:建筑师(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
高级室内建筑师 研究方向:从事建筑与理论设计研究与雕塑和绘画创作。
刘志超,男,1968年生,医学博士。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湖北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中华医学会及
中国医师协会会员;
中国抗癫痫协会会员;中华医学会中西医协会武汉市分会委员;中华医院管理杂志编委。参编医学专著3部;发表医学论文40余篇;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一项。从医20余年,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擅长脑梗塞、脑出血、癫痫、高血压、脑炎、帕金森病、
脱髓鞘疾病、周围神经病、神经症所致的头痛、头晕、眩晕、瘫痪、震颤、麻木、疼痛、抽搐、记忆障碍、睡眠障碍等诸症的诊治。
刘志超(?一1944) 。原名刘治朝。
中国共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4军第10师36团政治委员、第11师参谋长。参加红四方面军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冀南军区第l军分区政治委员。参加了反“扫荡”斗争。1944年夏,过同蒲铁路封锁线时牺牲。
刘志超,1951年生,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国外院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者。现任
中国摄影家协会教育委员会高教部部长、中国高校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
全国高校摄影联合会主席,辽宁省文联副主席、
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出版有《世界风情》、《中国摄影家刘志超作品精选》、《高原风光摄影精典》、《圣洁天堂--西藏》、《大地情怀》、《澳洲印象》等10余部专著。
刘志超,男,1961年生,河南偃师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流体机械、
人机工程学、矿山机械设计理论、矿山机械创新设计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和参加完成了国家863项目子课题一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河南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一项,省、部级科技攻关和科学研究基金项目8项。获河南省科技成果二等奖一项、科技成果三等奖两项,获原煤炭工业部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主持和参加完成企业技术服务项目十余项。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2篇,其中5篇被SCI收录,5篇被EI收录,合作出版专著和教材3部。
刘志超 (1911~1972年),又名刘宏,清宣统三年(1911年)十月生于
长乐县玉田乡南洋村,幼年随家搬迁福州南公园龙津街。他于
福州工业学校求学时就走上革命的道路。民国15年(1926年)8月,志超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转为
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任中共福州人力车支部书记。积极领导人力车工人进行革命斗争。民国16年4月3日,福州发生反革命事变,党组织遭到破坏,志超虽然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但仍坚持革命活动。
民国20年春,志超赴上海寻找党组织,隐蔽在上海中国公学
大学部参加学运。翌年5年,志超重新入党。同年7月17日,在
上海共舞台进行革命宣传时,不幸被捕,被关押在苏州军人监狱,他在狱中仍坚持斗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返回上海。先后在国民党第三战区前敌总司令部战地服务团及国民党第九战区司令部战地服务团从事党的秘密工作。民国27年8月,调回大别山解放区,历任新四军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中共路东地委宣传部长,中共华中局调查研究所副主任兼秘书主任,中共山东
渤海区党委秘书长。
新中国成立后,志超先后任中共武汉市委秘书长,广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宁夏日报》主编等职。1962年回福建等待分配工作。在“
文化大革命”中,惨遭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于1972年7月蒙冤致死,终年61岁。1982年福建省委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