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曾任佛山市高明区副区长。
刘志刚:男,汉族,安徽岳西人,1979年8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经济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佛山市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经历:
1995.09--1999.07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9.07--2000.07 安徽省安庆市港口管理局商务处、五里庙港务公司干部
2000.07--2003.07 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党史党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研究生党支部组织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后勤集团党委办公室秘书,挂任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街道党工委组织科科长助理)
2003.07--2004.0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综合组干部
2004.07--2005.08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综合组副主任科员
2005.08--2007.1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组副主任科员
2007.12--2008.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组主任科员
2008.11--2010.06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0.06--2012.06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经济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6--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经济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佛山市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