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彬士
清代官员
刘彬士(未知-1838年),字,湖北黄陂人。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文榜眼,高中后任翰林院编修。十二年,任顺天乡试考官。嘉庆十八年八月九日兵部给事中刘彬士任湖南学政。二十二年,任光禄寺卿。道光元年任大理寺卿。道光五年后历任礼部侍郎、浙江巡抚、吏部右侍郎、刑部左侍郎。道光十七年十二月署理刑部尚书。十八年闰四月以年老体衰致仕。不久去世,死于家中,葬于黄陂前川青凤村。
大事记
清代《黄陂县志》称其“自幼聪识谨厚,动止遵礼法,父老多器重之。泊居官不以结纳植私党,不以参劾沽真名,无苞直之私,无声色之好”。
在任大理寺卿期间,详察案情,一丝不苟,有错必纠,制止草菅人命之事。当时安徽有两犯人缪二、李松,以故意杀人罪拟处绞刑,后刑部认为判决过重,但仍拟绞监候缓决。刘彬士在审阅案卷时发现疑点,经过深入侦查,认为二犯杀人本出无心,应依过失杀人律从轻发落,刑部所拟与犯罪事实轻重悬殊,量刑不当,奏请改判。他的意见被朝廷采纳,缪、李二人得免一死。
浙江巡抚任内,仁和县(今杭州)发生闹漕风潮,许多农民拒交漕粮,以示对官府的抗议。刘彬士分清首要与胁从,仅将徐凤山等几个为首者分别判刑,而其余胁从同行之人一律免予查缉,既平息了风波,又避免了一场大屠杀,深得民心。
就任浙江巡抚之后,奏请添建宁海、象山等县营房烟台,以资防守;又借款兴修杭嘉湖三府水利;帮丁应行扣缴的银米,也请分别展限,以纾民力;杭州、湖州各县受灾后请缓征赋税,均得批准施行。
轶事
清同治《黄陂县志》,刘彬士,黄陂蔡店刘家山村人,进士出身,官至刑部尚书左侍郎,有荣禄大夫之衔。年迈执意告假还乡。道光皇帝恩准其回乡,为其手书“木本水源”4个字,成匾赐予他。此匾现保存在蔡店街刘家山村。
刘彬士出生贫寒,为官清正,做官不忘本。道光皇帝对他的人品十分赞赏,当刘彬士告老还乡时,遂亲笔题写“木本水源”四个大字,命人做成木匾赏赐予他,意为好君得好臣,方能构建太平盛世。
刘家山村村民就有读书的习惯。刘家山村的一条河被称为“书香河”,而河上面的桥则被称为“状元桥”。而问起村里人,几乎人人都知道清代有位著名的读书人刘彬士出生在这里。
这块匾额被村民当做镇山之宝保存着,刘彬士被当做“学而优则仕”的典范,他的事迹也被村里人传诵。这块御赐匾也确实是个宝,历经两次火灾却安然无恙。一次是日军在侵华时期,为搜索游击队,烧毁了整座小山村,存放御赐匾额的刘家祠堂更是焚毁殆尽。唯独御赐匾额,竟然躺在瓦砾之下,安然无恙。还有一次,村中保长家失火,房屋家财器什没有一样能够抢出来,包括存放在保长家的御赐匾额。蹊跷的是,待得大火燃尽,刘家村的人们居然又在灰烬之中发现了这块木头匾额,竟然又是“毫发无损”。御赐匾额历经两次大火却安然无恙,让村民更加相信了那句“学而优则仕”的儒家思想主张,因而,村民都对读书非常重视。
在京城为官的刘彬士得知自己被外放到浙江任巡抚后,踌躇满志地道:“老夫穷翰林出身,在京二十余年,欠下一屁股债,今番须要还债了。”浙江人闻听后,惊呼刘彬士如“饿虎出林,急不能待”。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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