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宽,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湖南涟源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人物履历
1981.08-1983.08 湖南省警校学生
1983.08-1987.02 娄底地区娄底市公安局花山派出所、刑警大队干部(其间:1986.09-1989.07中国刑警学院刑侦专业专科学习)
1987.02-1989.03 娄底地区娄底市公安局杉山派出所副所长
1989.03-1992.06 娄底地区娄底市公安局杉山派出所所长
1992.06-1994.05 娄底地区娄底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1994.05-1996.10 娄底地区娄底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正科)
1996.10-1997.10 娄底地区娄底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政法专业本科学习)
1997.10-1998.04 娄底地区冷水江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委员、书记
1998.04-2000.05 娄底地区冷水江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处职)
2000.05-2002.03 娄底市公安局副局长、副书记、正处级侦察员
2006.11-2007.11 永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11-2010.01 永州市政府副厅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0.01-2012.12 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厅级干部、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12-2014.12 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12-2016.07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6.07-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人物事件
实名举报
2014年,中国经济网刊发的《湖南湘潭副市长刘建宽被举报在老家建豪华别墅》报道指出,在湖南娄底涟源安平镇一座山上,有一栋醒目徽派别墅。别墅主人为时任湘潭市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刘建宽。知情人称,该别墅建筑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占地约两亩,造价约400万元,内部价格近百万元红木家具,系商人申爱虎从越南边境购买送给刘建宽的。该报道未得到刘建宽正面回应。
记者了解到,上述报道中的申爱虎,系广西防城港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12月,上游新闻《湖南“邵东第一豪宅”申家大院被拆 举报人:豪宅主人曾威胁我》报道,2019年12月7日,湖南省邵东县周官桥乡洪阳村,伴随着阵阵挖掘机嗡嗡声,占地30亩号称“邵东第一豪宅”的申家大院轰然倒下。此次行动系邵东县多个执法部门联动,对周官桥乡洪杨村的违法建筑“申家大院”实施拆除。据了解,被拆的申家大院主人正是申爱虎。
监察调查
2021年10月12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立案调查
2022年4月,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建宽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私自留存案件线索材料;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非法占用土地建房;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建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腐化变质,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建宽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事件通报
2022年11月,湖南省纪委监委对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进行通报:党的十八大之后,刘建宽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共计折合人民币196.4万元(下同),其中党的十九大后收受94.6万元。刘建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刘建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