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华
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
刘建华,女,汉族,1952年12月生,山东荣成人,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
人物履历
1989年至1995年,分别任监察部案件审理司一处副处长、处长、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一处处长;
1995年至1998年,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
1998年至2000年,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2000年至2006年,分别任中央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案件审理室主任兼中央“两案”审理办公室主任;
2006年10月至2008年08月,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兼中央“两案”审理办公室主任(副部长级);
2008年08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两案”办公室)主任(副部长级);
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
担任职务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4 19:12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