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建军,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92.09--1994.08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94.08--2005.08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警大队科员(其间:1999.09--2001.0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自考大专学习;2002.08--2005.06中共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自考本科学习)
2005.08--2007.12市公安局尖山分局预审大队大队长
2007.12--2014.01市公安局尖山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2014.01--2016.01市公安局四方台分局副局长
2016.01--2016.05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副局长
2016.05--2017.06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副局长(四方台分局临时负责人)
2017.06--2019.01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四方台分局局长)
2019.01--2020.07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四方台分局局长)
2020.07--饶河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2.06--集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职务任免
2022年6月30日,集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建军为集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司法法制工作,协助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联系国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联系县信访局、武警中队、国安办。
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
参考资料
副县长 刘建军.中国饶河政府门户网站.
人事信息.澎湃.
副县长 刘建军.集贤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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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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