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中
山西省晋能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建中,男,汉族,重庆云阳人。1956年2月17日出生,1974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开大学EMBA硕士,中国矿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高级工程师、高级营销师、高级政工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董事长,山西省晋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96.06-2001.10 霍州矿务局副局长兼煤炭运销公司总经理 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01.10-2009.01 山西焦煤集团副总经理兼煤炭销售总公司总经理
2009.01-2011.09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1.09-2014年11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2年1月起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2年2月起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年2月起任通宝能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山西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人物成就
荣获2011年中国物流十大杰出人物。
人物事件
罢免资格
2014年11月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刘建中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建中的代表资格终止。
双开处分
2015年5月,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对山西省晋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建中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建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购物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刘建中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严格自律,廉洁从业,但其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卖官鬻爵,公权私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建中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建中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逮捕
2015年6月3日消息,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西省晋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建中(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
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5年10月20日,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建中以受贿罪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19:19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成就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