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原名渭璜,曾用名胡服。1898年11月24日生于湖南
宁乡,青年时代曾参加
五四运动。1920年在长沙加入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在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回国后,曾参与领导粤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和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参加领导五卅大罢工、省港大罢工。
大革命失败后,刘少奇在上海、华北、东北等地从事地下工作。1930年3月出席莫斯科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并留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1931年秋回国。在遵义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
刘少奇1949年9月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并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在1959年4月和1965年1月第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防委员会主席。中共第八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