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孝华,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安徽六安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江西财经大学学生
1990.08—1995.08安徽省委政研室办事员、科员(其间:1990.10—1991.10抽调到安徽省纪委工作,1991.10—1992.03下派到长丰县曹庵乡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农村工作联系点锻炼)
1995.08—2000.08安徽省委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
2000.08—2002.08安徽省政协办公厅副调研员、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2.08—2004.05安徽省经贸委经济法规处处长
2004.05—2007.03安徽省国资委企业改组处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2007.03—2013.06安徽省属企业监事会主席(副厅长级)(其间:2007.10—2010.05考入北京大学与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09.12—2011.01挂任巢湖市政府副市长)
2013.06—2015.06黄山市委常委、市旅指委副主任
2015.06—2016.10黄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16.10—2020.05黄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20.05—2020.06黄山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20.06—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27日,安徽省政府网站公布《安徽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太平湖风景名胜区违规建设问题突出问题。黄山市黄山区政府未及时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局部旅游规划代替总体规划作为管理依据。在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审批建设大量房地产开发项目,截至2016年底,违规建设项目累计占地1164亩。2014年,安徽省政府向黄山市政府下达城乡规划督察意见书,要求停止临湖新上项目审批工作。但2014至2016年,黄山区多个部门仍然违规审批安粮黄山太平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等3个建设项目,占地836.6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黄山区政府违规行为未予纠正。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黄山市市长、黄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孔晓宏政务警告处分,黄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孝华政务记过处分。
工作分工
分管行政审批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处(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厅建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