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清,男,
汉族,1970年9月出生,甘肃
金昌人,大学学历,
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10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90.09——1994.08,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4.08——2005.01,中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其间:1995.03—1996.02挂职任山东省苍山县卞庄镇党委委员、副书记;1997.10—2001.06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学位课程班在职学习,2001.06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5.01——2009.01,中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一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其间:2004.09—2005.09挂职任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委副书记);
2009.01——2010.10,武汉市江夏区政府副区长、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其间:2010.08—2010.09在武汉市赴日本城乡统筹发展专题研讨班学习);
2010.10——2011.09,武汉市江夏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11.09——2011.11,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1.11——2015.08,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其间:2012.10—2012.11在商务部赴美国中西部及新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培训班学习);
2015.08——2017.12,武汉市蔡甸区委书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共蔡甸区委党校第一校长(兼)(其间:2017.03—2017.04 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第10期学习);
2017.12——2019.0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市级);
2019.01——2021.05,武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其间:2020.10—2021.01 在中央党校第4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1.05——武汉市委常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汉南区委书记。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1年12月9日,中共武汉市汉南区第九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刘子清为中共武汉市汉南区第九届委员会书记。
2021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刘子清当选十四届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