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咏梅,女,汉族,1967年7月生,安徽望江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政治系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广西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中国政法大学政治系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1.07-1992.0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行政管理学会干部(其间:1992.01-1992.12 挂任广西鹿寨县城关乡乡长助理);
1992.08-1993.05,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行政管理学会科员;
1993.05-1996.0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六秘书处科员;
1996.01-1998.0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六秘书处副主任科员;
1998.03-2000.09,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六秘书处主任科员(其间:1998.09-2000.07 广西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专业学习);
2000.09-2003.1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六秘书处副处长;
2003.11-2008.05,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六秘书处处长(其间:2008.03-2008.05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学习);
2008.05-2008.09,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2008.09-2011.08,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1.08-2017.05,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委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巡视员;
2017.05-2017.06,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提名自治区妇联主席人选;
2017.06-2023.01,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2023.0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1年10月29日,广西妇女十四大胜利闭幕。大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刘咏梅当选为自治区妇联主席。
2023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刘咏梅当选为政协第十三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