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发秀(1916年—2003年4月11日),
江西省
永新县石桥镇虎山村人。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四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八军保卫局通信员,红六军团第十八师五十三团连副指导员、
指导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九旅七一七团连指导员,第七一八团政治处组织股长,营教导员,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
中原军区团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
西北野战军第五师十四团团长兼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一兵团副师长,新疆军区第四师师长,
南疆军区副司令员、司令员,
新疆军区副司令员,乌鲁木齐军区副司令员。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刘发秀是江西永新县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4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历任班长、副指导员、指导员等职,参加了第二、三、四、五次反“围剿”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股长、营教导员、团政治处副主任、支队政治处主任、团副政委等职,参加了山西崞县田家庄战斗、粉碎日寇向晋察冀六路围攻的上下细腰间战斗、南泥湾大生产运动和被誉为“第二次长征”的南下北返行动,为开辟和巩固抗日革命根据地做出了积极贡献。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团政委、团长兼政委等职,率部参加了延安保卫战和解放运城、瓦子街、西安、西府、扶眉战役,为解放祖国的大西北立下了功勋。1949年9月,他率领先遣团进军新疆,为新疆的和平解放做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副师长、师长、南疆军区副司令员兼某师师长、
南疆军区司令员、新疆军区顾问、新疆军区副司令员、乌鲁木齐军区副司令员等职。他作风深入,工作勤奋,常年驰骋在雪域高原,走遍了南北疆所有的边防哨所,为边疆的稳定和繁荣,为军区部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