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魂(1902一1960),名泽民,号鹤溪、老剑、涵清室主人。贵州平越苗冲(今福泉县凤山镇妙村)人,1902年生。幼时从父刘土嵩(清末秀才)读书,17岁毕业于杨老高等小学,因家贫而从军,后投孙中山,旋入韶关学校学习。毕业后摆转上海、杭州、成都、泸州、合江等地作军训教官,曾担任25军侯之粗步兵独立二团团长,率军人黔西、毕节等地。毛光翔主政时期任石阡、广顺、罗解(何)县长。1960,年卒于贵阳,时年59岁。
民国24年(1935年)9月,为贵阳县县长,民国25年(1936年)策动地方建设委员会开摩花溪风景区,亲自规划勘察,筹集经费,筑路建亭,植树种花,于麟山悬崖上划其手书“生聚教训”四个大字,又采纳同人罗浮仙建议,将“花仡佬”改名“花溪”,亲写“花溪”二字刻碑立于花溪桥北头。1937年调任毕节县长时,叮嘱继任李大光先生继续建设花溪公园。不久,受龙云之委为平彝(今曲靖)和广南县长。1947年由滇返黔任国民党89军高参,独立师师长等职。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贵州,刘剑魂率部在织金起义,后安排在贵州省图书馆工作。1960,年卒于贵阳,时年59岁。
刘剑魂擅长诗文,工书画,与任可澄、王仲肃、桂百铸等常有诗文酬和,著有《涵清室诗稿》、《鹤溪词稿》、《剑魂诗抄》等。其书法潇洒风流,自然豪放。